当前位置: 首页>>新闻发布
新闻发布
弹幕成真!有这个证的人千万要注意!
时间:2020-11-06  作者:  新闻来源:区检察院 【字号: | |

 

还记得去年的热播剧《都挺好》中苏大强的二儿子苏明成吗?其中有段是苏明成因投资失败去一家餐厅当服务员,有弹幕调侃苏明成“健康证办了吗?”而这家餐厅现实中真的存在,随着电视剧大火,这家餐厅每天都人满为患。最近,当地市场监管局在对该餐厅检查发现,居然真的存在员工健康证没有及时补办的情况,遂依法对其责令整改。没想到弹幕上的一句玩笑话变成了现实。

 

同样的事情也发生在拱墅区检察院公益诉讼部的小李身上,一次偶然的机会,小李在面馆吃面时,发现店里公示的健康证均已过期。

 

“老板,你这健康证都过期快半年了,你煮的这面我不敢吃了啊。”

“你放心,我身体没问题的,这不是一直忘了去重新办理嘛。”

“赶紧去更新健康证吧!不然可是违规经营啊。


 

 随后,拱墅区检察院公益诉讼部对辖区内部分小型餐饮店进行了走访,发现健康证过期的情况不在少数。

 一些商户经营者之前由于疫情一直处于停业状态,复工后忽视了健康证的日期问题。一些商户对健康证不太在意,店里员工流动频繁,健康证有效期各不相同,疏于及时更新。另外还有一些商户招聘兼职工,认为工作时间不长,抱有侥幸心理,故意不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

 

若食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健康无法得到保证,则可能在食品生产经营中带来卫生、健康等安全隐患。“持健康证上岗”的规定正是为了预防这一隐患的发生。相关人员每年进行健康体检,及时办理健康证,既是遵纪守法,也是为了所有人舌尖上的安全!

 

拱墅区人民检察院以检察建议书的形式将相关情况移送行政机关,要求行政机关对相关商户健康证过期的问题进行处理。收到检察建议书后,行政机关十分重视,责令相关商户进行整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如果健康证过期,将被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拱墅检察院检察官提醒各位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应及时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

 

版权所有: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检察院
工信部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技术支持:正义网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