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劲酒、红牛不是想卖就能卖,没这个还真不行!
时间:2020-10-23  作者:  新闻来源:区检察院 【字号: | |

“难道劲酒不是酒吗,怎么就超范围经营了?”某酒行老板李某不解地问。

“劲酒属于保健食品,不同于一般的酒。你看瓶身这里有保健食品的标志,还有卫食健字号,你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项目不包含保健食品,属于超范围经营。”拱墅区检察院的工作人员向李某作了解释。

劲酒、红牛等在餐饮店和超市等消费场所属于非常常见的商品,消费者随便进入一家小超市很容易买到这些商品。商户随意售卖劲酒、红牛等商品看似正常,实则存在着法律隐患。

根据法律规定,劲酒、红牛等含有卫食健字的产品属于保健食品,经营者需要相应的经营资质,但《食品经营许可证》上含了“保健食品”的商户又有多少呢?

近日,拱墅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走访了辖区内部分商场、小超市、酒行和饭馆等商户。发现大多数商户往往《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双证齐全,但注明的经营项目包含保健食品的却并不多。这些商户主要根据顾客需求选择要进的货物,将劲酒、红牛之类的常见卫食健字商品只当是普通商品进行售卖,并不清楚保健食品零售的特殊规定。

拱墅区人民检察院以检察建议书的形式将相关情况移送行政机关,要求行政机关及时纠正相关商户超范围经营的行为,行政机关收到检察建议书后立即对建议书中的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检查处理,并对辖区内类似的问题进行排查。

检察官提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保健食品销售”已明确纳入《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可项目范围。

因此,相关商户想要售卖劲酒、红牛等保健食品,可以先到相关部门变更增加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范围。希望通过各方努力,可以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市场,普及相关法律知识,维护好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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