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院在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紧紧围绕区委重大决策部署和省检察院“法律监督行动年、检察业务建设年、智慧检务提升年”活动要求,以“绿色引领、品质检察、突出主业、争创一流”为目标,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着力提供优质检察产品。
一、依法打击犯罪,服务平安拱墅建设
围绕司法办案中心,依法惩治和预防犯罪,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优质的检察产品,营造更良好的法治环境。
依法打击刑事犯罪。迎难而上、担当作为,不折不扣完成扫黑除恶攻坚、惩治P2P金融平台犯罪等急难险重任务,着力维护社会秩序。受理审查逮捕案件224件381人,批准逮捕134件235人;受理审查公诉案件393件614人,提起公诉307件465人。其中,依法批准逮捕故意伤害、强奸等侵犯人身安全犯罪和盗窃、诈骗等多发性侵财型犯罪86人,起诉121人。批捕涉黑涉恶犯罪22人,起诉62人。其中,依法起诉建筑、土方领域犯罪22人。审慎办理一批社会关注的涉众型金融案件,受理非法集资类犯罪24件75人。对金诚集团、“鑫合汇”等9家平台的60名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对“一点金库”“投融家”等19家平台的16名被告人提起公诉。加强与监委的衔接配合,受理区监委移送职务犯罪4件9人。依法起诉浙江省国兴进出口有限公司原董事长陈某某受贿、滥用职权、贪污案;以贪污罪提起公诉的一名其他区县法院书记员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30万元,被责令退回其余非法所得71万余元,有力震慑贪污腐败。
全力投入扫黑除恶。锋芒对准重点领域黑恶势力和重大黑恶案件,保持零容忍的高压态势。“破网打伞”提升打击精准度和实效性,高质量办理涉案金额达9200余万元的我区首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2·1专案”。组织院专案组在4个月内聚力攻坚,提出补充侦查建议100余条,督促补充证据材料3855页、光盘6张;详细审查案卷470余册44000余页、光盘411张,撰写审结报告100余万字,起诉犯罪事实120余节,对曹某等49名被告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诈骗罪、敲诈勒索罪、虚假诉讼罪提起公诉。该案被评为全国扫黑除恶典型案例,入选最高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典型案例》。积极应对中央扫黑除恶专项督导,补齐短板,延续优势。探索跨地区联动,与江苏省徐州市贾汪区检察院会签全省首个跨省域民行部门参与扫黑除恶工作协议,建立线索移送、对接办理等长效机制。向省外检察院移送虚假诉讼线索18件,切实提升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综合效能。
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织密未成年人保护网,护佑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坚持司法办案与心理干预同步,开展被害未成年人心理疏导10余人次。深入探索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心理帮扶与惩防一体化模式,理论成果获最高检未成年人检察理论征文优秀奖。构建立体化“观护帮教”格局。赴外地为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落实异地观护帮教。积极开展反家暴未成年人保护,支持起诉区首例剥夺监护人资格案件,检察意见全部得到法院采纳并获判决生效。赴杭州师范大学、振华集团、市妇联等地开展法治进校园、“小候鸟”夏令营、“留守儿童”安全讲堂等活动7场次,不断扩大青少年法治教育年龄层和覆盖面。
二、紧扣中心大局,护航社会经济发展
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找准检察工作与中心大局的结合点,用心用情开展“三服务”,围绕大局促发展,立足职能护民生。
推进社会综合治理。全面防范涉检风险,平安护航新中国成立70周年。深入践行“枫桥经验”,依托检调中心优势,发挥审前引导过滤作用,着力降低刑事案件审前羁押率和轻微刑事犯罪案件起诉率。依法对情节轻微的犯罪嫌疑人决定不捕93人,不诉5人。受理各类信访121件,做好释法说理,就地化解矛盾。积极落实区信访改革创新,派员前往区信访矛盾联合调处中心“信访超市”驻点办公,共同促进社会矛盾有效化解和基层治理能力综合提升。主动传递司法关爱,为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被害人申请司法救助资金。善用专项监督、检察建议和案件态势分析等方式,为推进平安建设建言献策。如,办案发现某加油站自助加油流程监管不到位,立即向该公司发出检察建议,督促落实散装汽油购销实名登记,严防不法分子利用漏洞实施犯罪。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与区工商联会签《深化服务“一镇一园”和促进全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以金融财富小镇和北部软件园为深化服务对象,以点带面辐射全区民营企业。通过“五个一”“三方会谈”“大调研”等活动,拓宽企业问题反映渠道,广泛听取企业诉求,及时落实意见建议,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提供优质、精准的司法服务。邀请区13家知名企业代表来院参观、座谈,结合实际分析探讨当前民营企业面临的困难问题、案件发生的原因。赴鲜丰水果集团、禹洲地产等企业开展主题讲座、法律咨询,切实加强与民营企业沟通交流。
助力化解金融风险。探索实施P2P平台金融犯罪案件“捕诉一体”办案模式,建立“三专”工作机制,成立专案小组、指派专人介入、实行专项起诉,强化办案力量、畅通沟通渠道。坚持案件审查、追赃挽损、风险防控“三同步”。面对重大涉众型金融案件涉案人员众多、被害人跨省跨区域、取证难度大、犯罪事实复杂等多重困难,强化与公安的互联、互动、互信,做好案件跟踪、引导侦查。认真梳理焦点问题,研究相关法律、金融知识,主动破解难题。完成“一点金库”平台非法集资案800余册案卷审查,“腾信堂”“投融家”等规模更大、更复杂的案件正在审查起诉中。大力化解信访矛盾,接待、接访涉案集资参与人30余次 200余人次,处理来信、来电数百件次,均妥善安抚、答复,确保矛盾不转移、不上交。
三、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公信
以检察职能调整、内设机构重塑为契机主动作为,坚持“四轮驱动”,发挥法律监督深层张力,全力维护司法公正公信。
依法强化诉讼监督。加强侦查活动监督。强化引导侦查、检警协同,将庭审证据标准传导到侦查前段,构建大控方格局。发出立案监督5件,立案监督获生效判决1人。加强审判监督。提出刑事抗诉2件,追诉获法院判决10人。办理民事、行政生效裁判监督53件,同比上升253%。加大对“套路贷”等案件中的虚假诉讼监督力度,发出再审检察建议24件。办理刑事申诉5件,对其中3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加强刑罚执行监督。扎实开展刑罚交付、收监执行和财产刑执行等专项监督,保障监管场所安全,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与在押人员谈心谈话274人次,掌握思想动向,稳定情绪、教育感化。落实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对23名无需继续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变更强制措施,保障诉讼顺利进行。依法做好罪犯特赦监督,对1名符合特赦条件的服刑人员进行审查核实。抓实社区矫正监督,确保脱管、漏管“零发生”。
扎实开展公益诉讼。紧扣工作重点、强化公益保护,开展扬尘污染防治、污水排放整治和“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等行政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和监督。就排查发现的辖区内58家口腔诊所违规排放医疗污水、校园周边商贩售卖不安全食品等问题向相关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6件,并依法立案审查。针对履职中发现的餐饮店瓶装煤气使用安全隐患,发出全市首份五大规定领域外的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并参与完善区安全生产机制建设,获省检察院肯定推广。办理食品药品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件,起诉2件。提起全国首例由互联网法院管辖的民事公益诉讼,被人民网和最高检公众号等数十家媒体宣传报道。
稳步落实各项改革。落实内设机构系统性、重构性改革,制定完成改革方案。推进“捕诉一体”,突出监督职能,保障诉讼质量。推进落实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依据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开展员额遴选工作,充实一线办案力量;统一招录司法雇员,优化新型检察团队。强化司法责任制,院领导带头办案,入额领导干部办案数占比43.52%。落实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庭前会议等制度,统一诉判共识,凝聚司法合力,推进庭审实质化。以深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为契机,结合诉源治理工作,进一步加强案件集约化分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实现简案快办、繁案精办。落实“少捕慎诉”,对162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四、规范权力运行,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全面从严治检,深化改革创新,着力锻造一支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的检察队伍。
接受外部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主动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检察工作,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开展区人大常委会对公益诉讼工作专题审议和对3名员额检察官履职评议工作,以评议为契机,以监督促成效,助推主责主业和队伍建设再上新台阶。自觉接受民主监督,通过走访、座谈等形式密切与政协委员和党外人士的交流联系,认真听取、落实意见建议,改进完善检察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举办“共和国建设者走进检察机关”“加强未成年人权益综合司法保护”“推进检察公益诉讼、维护公共利益”等主题“检察开放日”活动,全方位展现在保障社会公益和人民群众权益、加强司法人文关怀等方面的工作成效。持续打造阳光检察,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741条、法律文书230件。
强化素能建设。坚持政治素养与专业能力建设齐头并进,把政治工作摆在首位,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为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做好准备,将“初心”注入检察血脉,以“红色引擎”锻造忠诚担当队伍。组织开展党员春训、参观朱德纪念室、寻访良渚古城遗址等活动,通过重温入党誓词、上特色党课、观看廉政教育警示片等系列学习实践活动,增强组织凝聚力和影响力。瞄准专业能力建设,突出实战研习,分层次培养专家型领军人才、高层次骨干人才、年轻干警后备人才。今年以来,集体和个人获得市级以上荣誉18件,区级荣誉13件,其中我院连续四年被评为市级先进基层检察院。持续推动检察理论调研,立项省级课题2个,市级课题8个,2篇理论文章在知名期刊发表,多篇论文获评最高检理论征文优秀奖、浙江省女检察官协会征文二等奖等荣誉,1人从232名选手中脱颖而出,位列首届长三角地区法检演说会四强。
厚植检察文化。以加强阵地建设、丰富活动载体、健全工作机制为抓手,着力营造具有鲜明时代特征的检察文化氛围。推出“法学互动·悦读沙龙”,青年干警分组开展业务交流和文化赏析活动,促升干警专业技能、综合素能和文化素养。第一期沙龙以“控辩相对论”为主题,邀请律师代表探讨热点法律问题,构建和谐检律关系。严密排查和防控廉政风险点,完善检务督察、干警执法档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制度,营造风清气正的廉政文化。构建立体宣传平台,编印《拱墅检察》杂志,在各类传统媒体发布宣传稿件52篇,多次被国家级媒体录用,30余篇被省级媒体采编;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作用,在院公众号发布微信107条,扩大宣传广度。多维度开展普法释法,拍摄2部法治微视频,编印法治宣传手册和海报,多次赴社区、企业发放、展示。
回顾半年度工作,我们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和进展,同时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与差距,主要有:对标实现大城北崛起的目标,服务中心大局的精准度和实效性有待进一步提升;对标“四大检察”平衡发展的要求,民事行政检察等监督短板有待进一步补齐;对标捕诉一体、内设机构改革等新任务,检察队伍结构和素能有待进一步优化。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将认真分析研究,采取切实措施,努力加以改进。
下半年,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省委《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若干意见》,继续围绕区委“6+4”专项行动总体部署,按照省院“三个年”活动和市院各项工作要求,依法履行检察职能,强化法律监督,护航经济发展,深化法治建设,为加快高质量建设运河沿岸名区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完善自身转型升级。扎实推进内设机构改革和捕诉一体改革,优化机构运行和人员配置。综合布局规划,完成检调中心、远程提审室等区域改造,提升检务保障水平。加强案件流程和实体质量管控,定期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深化结果运用。加强智慧检务建设,落实完善一体化办案系统和电子数据实验室应用提质拓面,全力推进信息化协同办案。
二、做实做强“四大检察”。强化侦诉联动,着力构建大控方诉讼格局。进一步提升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提高量刑建议的精准率、采纳率。持续开展判决集中审查,强化刑事抗诉工作。落实好各级政法委关于诉源治理的工作要求,开展虚假诉讼专项监督和源头治理。推动公益诉讼工作纵深开展,在探索公益诉讼多领域监督上力求新突破。深化刑事执行专项检察,探索开展巡回检察,持续加强社区矫正监督规范化建设。
三、贴近中心服务大局。持续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定期开展“回头看”。推进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各项基础性工作,加快建设未检教育示范基地,加大法治宣传力度。深化“互联网+”帮教模式,实现法治帮教全天候、全方位覆盖。积极开展未成年人刑事执行、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做好家庭暴力等家事案件未成年人保护。结合“三服务”活动,完善联系基层、企业和群众机制,增强服务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投身平安拱墅建设。依托12309检察服务中心等平台,加大刑事申诉案件办案力度,推进多元化司法救助,完善司法救助长效机制,彰显司法人文关怀。加大对涉众型经济犯罪打击力度,依法妥善办理网络借贷平台案件,全力维护金融安全。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完善检察环节“最多跑一次”改革。积极开展矛盾化解,防范化解涉检风险,扎实做好新中国成立70周年等重大节点信访维稳工作。
五、全面提升队伍素能。加强思想政治、业务能力、纪律作风建设,提升检察队伍整体素能。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着力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一年一舞台”为载体,大力培养复合型检察人才,贴合司法新需求。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加大司法廉洁风险防控力度,健全内部监督体系。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持续深化检务公开,提高司法透明度。
各位代表,下半年我们将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的关心支持下,牢记使命,忠诚履职,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精神,不断加强和改进各项工作,为建设运河沿岸名区、实现大城北崛起作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