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工作报告
拱墅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工作报告
时间:2018-08-20  作者:  新闻来源:区检察院 【字号: | |

区七届人大二次会议文件(22)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8年1月22日在拱墅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拱墅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罗有顺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7年,我院在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紧紧围绕区委重大决策部署,以“践行绿色司法、深化品质检察”为工作主线,扎实推进检察环节各项改革,全面正确履行检察职能,推进拱墅检察工作高水平发展。

      一、围绕依法履职“关键点”,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主动适应检察机关多项改革叠加聚合的变革环境,在改革推进中凝聚动力,夯实主责主业基础,增强检察监督刚性和实效。

依法打击犯罪,保障民生民利。受理审查逮捕案件560件823人,批准逮捕397件535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916件1497人,提起公诉646件853人。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平安需求,依法批准逮捕故意杀人、抢劫、绑架、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和盗窃、诈骗等多发性侵财型犯罪296人,起诉368人,努力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着眼社会保障资金安全,惩办“空刷套现”骗取医保基金犯罪30人。重点打击新型犯罪,起诉利用互联网平台实施的网络犯罪44人。依法维护金融秩序,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金融领域犯罪28人。惩治食品、药品领域犯罪“零容忍”,依法起诉危害食药安全犯罪15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侦查陈某某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案,并向相关行政部门发出加大监督、宣传和惩处危害食品安全案件力度的检察建议,推动开展专项检查、加强教育引导、完善线索移送,取得良好效果。

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立体化、纵深化完善“4+X”检察监督体系。监督公安机关立案后已获生效判决8人,其中杨某某犯合同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依法提起刑事抗诉2件,3人已获法院改判。办结一审生效民事裁判监督案件11件,完成上级院交办民事、行政监督案件11件。深入摸排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增强公益保护实效,就职务犯罪案中发现的国有财产追缴等问题向有关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为国家挽回财产损失。落实开展民事案件执行工作专项执法检查,调取100件执行案卷进行评查,对发现的送达告知不到位、执行措施未穷尽等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32件,其中9件经审查后变更强制措施。抓好财产刑执行、监管场所督查等检察工作,就发现的罚金刑判决后未履行、场所安全隐患等问题及时发出检察建议,监督落实执行。扎实开展社区矫正监督,保护矫正人员合法权益。现场监督教育劳动21次,参加入矫宣告教育59人次,协助做好社区矫正人员帮扶管理、心理辅导、安置就业等工作。

推进各项改革,确保落地见效。积极配合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完成反贪、反渎、预防3个部门共15名干警和16个编制的转隶。结合我院改革实践,深入开展相关调研,被省检察院立项为重点课题,为上级决策提供参考受理区监察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2件2人,加强机制对接和审查把关,确保衔接畅通、依法高效。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不折不扣落实司改任务清单,完成两批共23名员额检察官的选任、人员分类到岗、检察官绩效考核、内设机构改革等工作,实现机构精简与职能优化统筹推进。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强化诉前主导和审前过滤,防止案件“带病”进入审判。稳步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在区委政法委牵头下,与区法院、公安分局、司法局会签实施《认罪认罚从宽案件工作实施细则》。共办理认罪认罚案件173件197人,占办结刑事案件数47%,平均办案周期缩短为8.33天,充分践行简案快办、难案精办。

二、围绕中心工作“结合点”,提升检察服务水平

推进检察工作与服务的深度融合,切实提升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法治化、现代化水平,着力保稳定、促发展、护民生。

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平安护航党的十九大和乌镇峰会,会议期间每日安排院领导、中层干部、干警24小时到岗带班、值班、备班。开展不稳定问题排查梳理,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及时流转涉稳重点案件3件4人,做好维稳衔接,确保辖区治安稳定聚焦重点案件和人员,依法快捕快诉、稳控风险,批捕宣扬恐怖主义、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等危害公共安全、扰乱社会秩序犯罪共19人。办理刑事申诉3件,妥善处理各类信访105件。打造刑事和解拱墅模式,完善“两规一标”,以严密的管理规范、专业的办案规范、中立的和解标准,依法促成和解16件,通过法治方法化解社会矛盾,有效减少社会对立面。在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立联络室和心理咨询室,延伸职能触角,扎实推进社区矫正法律监督,防范社区矫正人员脱管、漏管和再犯罪,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积极助力犯罪预防,为拱宸桥、和睦等8个街道的社区矫正人员开展法制讲座,铸牢矫正人员守法意识。

服务保障中心工作。不断提升与区委中心工作的融合度制定《服务保障劣Ⅴ类水剿灭战专项行动方案》,开展“拱墅水美·剿灭劣Ⅴ类水”活动,组织干警赴吴家墩河和湖墅街道河道治理点,实地调研河道清淤、节水排污等工程的开展情况,清理沿河步道垃圾;严格落实河长制,每月两次实地巡查,及时反映问题、督促整改。全力护航城中村改造,从严从快打击拆迁领域刑事犯罪;选派干警至拆迁一线挂职,提供全程司法助力。出台《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任务清单》,实现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等7项检察服务“最多跑一次”。全年提供便捷高效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服务共5869件次。积极营造利于企业发展的良好法治环境,严厉打击合同诈骗、职务侵占等侵犯非公企业合法权益的犯罪,逮捕25人,起诉37人。帮助被害企业查补内部管理、财务制度、网站运营等漏洞,督促退赃退赔,挽回损失。持续“点对点”精准服务非公企业,与区工商联会签《服务“一镇一园一城”和促进全区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以上塘电商小镇、建华文创园和海外海汽车城为重点,开展亲清网上行、检察长课堂等特色活动,如,赴建华文创园举办法律知识讲座,帮促企业增强抵御风险、自我修复和依法维权的能力。

广泛接受内外监督。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自觉将各项工作置于上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之下。认真接受省、市检察院对我院基层院建设、落实党组民主生活会等方面的督察评估,着力补齐短板。认真接受区人大、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评议,就职能履行和重点工作等情况向我区代表、委员和党外人士作专项通报,虚心听取建议,不断改进工作。认真接受人民群众的广泛监督。严格执行人民监督员制度,11件案件依法接受监督;加大检务公开力度,通过检察服务大厅和网上平台,及时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法律文书和重大案件信息;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传播检察正能量,编印《拱墅检察》和“法学圆桌会”特刊,展示院风院貌;在各类媒体发表法制宣传稿件44篇在院微信、微博发布的多条原创内容被正义网等公众号转发,1件微信作品在最高检正义网组织的新媒体大赛中获评优秀。

三、围绕特色工作“创新点”,提高检察工作品质

坚持“破解难题,补齐短板”,充分挖掘和发挥检察职能,打造亮点突出重点,努力提升拱墅检察工作影响力。

对新型检警关系的构建再升级。在2016年侦监检察官联系派出所制度的有益尝试下,进一步延伸监督触角,在全市率先探索建立“检察官派驻公安派出所制度”。在辖区内刑事案件高发的祥符、上塘派出所试点设立检察官办公室,每所派驻检察员和助理检察员各一名,明确驻所检察官六项工作职责,开展日常监督联系。加大监督力度,前移监督关口,完善专案介入机制,实现从口头监督到书面监督,从事后被动监督到事前、事中主动监督,从静态监督到动态监督的有效转变,着力解决影响严格公正司法的源头性、基础性问题。该派驻制度得到市检察院顾雪飞检察长批示肯定,并入选2017年度杭州检察机关基层院创新项目。

对新型检律关系的构建再升级。深入推进新型检律关系建设,建立律师参与案件、律师阅卷、辩护意见等“六本台账”,安排专人负责律师接待,以流程监控、信息管理为抓手,深化司法规范化建设,促进检律双方公开平等履职。打造“互联网+服务”的“网上案管大厅”平台,通过电话咨询预约、院官方新媒体平台等途径,提速律师诉讼权利保障,打好“服务牌”。加强对律师违规执业行为的监督,对发现的一起法律援助律师向援助对象违规收取辩护费用事件,及时调查通报,协助监管部门纠正不正之风。组织干警赴相关律师事务所开展“检察官律所行”活动,交流探讨票据犯罪实务问题,加深检律双方的理解与互动。

对未检工作模式的构建再升级。着力构筑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体系,持续打造“蓝胖纸工作室”。建成专业心理关怀室、聘请心理咨询师、开设亲子课堂,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进行心理干预,促其尽快重新融入社会,该做法被《检察日报》等多家媒体报道推广。探索“一站式询问”机制,避免未成年被害人因多人多次询问而造成或加剧心理创伤。开启未成年人训诫教育新模式,首次在定罪不捕决定宣告时举行训诫仪式,强化教育感化效果凝聚合力传递司法温度,为家境困难的未成年被害人申请司法救助专项资金,解决燃眉之急。加强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教育,深入校园、社区和小候鸟夏令营等开展7法制宣讲,受众逾1700人携手心理咨询机构开展网上法律讲座直播,在线答疑互动,活动受到省检察院支持推广,取得较好反响。

四、围绕队伍建设“着力点”,锻造新时代新队伍

坚持从严治检,进一步提升队伍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努力造就一支政治、业务双过硬的新时代检察队伍

全面提升政治素养。进一步推进检察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全面从严治检。平稳有序推进三项改革,深入细致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确保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根据检察工作重点科学安排学习专题,切实提高学习质量和效果。通过“党员固定活动日”“三会一课”等载体,深入开展党规党纪教育组织清明祭扫新四军苏浙军区纪念馆、重温入党誓词,夯实党性修养;开展团队拓展训练,加强队伍凝聚力和向心力。制定《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实施方案》,深入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组织参观“江南第一家”郑义门、开展“廉洁好家风”主题教育活动,巩固廉政教育成果;组织瞻仰“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举行宪法宣誓仪式,强化职业信仰;组织干警积极参加主题演讲、专题讲座等活动,坚定理想信念,1人在区微型党课大赛中获第一名。

全面提升专业技能。根据改革定向和岗位素能标准制定岗位练兵计划,通过辩论赛、审查报告制作与点评、听庭评案、疑难案件交流等形式,锤炼干警业务能力,成效明显。集体和个人获国家级荣誉3件、省级14件、市级20件,其中我院蝉联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荣誉称号,获评全省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1个办案组被记集体三等功,4人被记个人三等功。1人兼获全省和全市“刑事申诉业务竞赛标兵”两项称号,1人入选浙江省刑事申诉检察人才库。1件微课作品在全省检察微课比赛中获评精品微课。院辩论队获全市检察辩论赛二等奖,其中2人经过全省重重选拔进入仅有9人的检察官代表队,参加省内检律论辩最高水平的浙江省第三届控辩对抗赛,并双双获得团体优胜奖和“优秀辩手”称号,我院系全省唯一有2名决赛选手的检察院持续推动检察理论调研,组织青年干警赴西北政法大学开展法学培训,进一步筑牢理论功底。全年共立项省级重点课题3个、市级8个,公开发表论文16篇,其中1篇获中国法学青年论坛主题征文一等奖,1篇获省检察院“践行绿色司法”理论研讨会一等奖,1篇获全省女检察官征文活动一等奖

全面提升综合素质。将“绿色司法”理念与检察沙龙有机结合,开展“绿色司法微沙龙”活动,举办“拱检阿里行”互动沙龙、“互联网犯罪立法原理与司法难题”讲座等4次活动,有效促升青年干警的检察公共关系协调能力。注重培养干警业务附加能力,定期开展刑事和解、民事调处等办案技巧专项培训,强化纠纷应对和矛盾化解能力,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的司法需求。鼓励和支持干警工作之余研习本职工作相关领域的专业知识,3名干警取得国家心理咨询师资质,助推未成年人心理干预、重建工作水平更进一步。

回顾一年的工作,我们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和进展,这些成绩是在区委和上级检察院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政协大力支持,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以及各级党政机关、社会各界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关心、支持下取得的。在此,我代表区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有:服务大局的针对性有待进一步提升;法律监督实效与人民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间的差距有待进一步缩小;“智慧检察”的推进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对此,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着力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我们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推进检察环节各项改革,强化检察监督,全面从严治检,着力提升服务大局的主动性和保障民生的前瞻性,为奋力开创运河沿岸名区建设新局面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在发挥检察职能上有新作为。坚持厉行法治,紧紧围绕良法善治的基本取向,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压茬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处理制度试点工作。全面完善常见罪名审查逮捕标准,系统制定常见案件侦破指引,引导侦查监督步入规范性、普适性轨道。立体构建标准化办案模式,实现审证采证标准和流程执行规程在检察职能上全覆盖。更扎实开展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工作,增强公益司法保护,力求“公益检察”新成效进一步加强科技创新和检察工作的深度融合,加快开发运用,提升应用力度,贴合检察发展,打造“智慧检察”平台。

二是在强化法律监督上有新作为。综合运用控告申诉受理、提前介入侦查、公诉交叉审查等监督手段,提升法律监督实效。深化驻所检察官制度,主动拓展侦查活动监督面,巩固和增强检察机关在审前环节的主导作用。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建立以“交叉审查”、横向同步审查、纵向同步审查为内核的刑事案件判决审查模式,增强监督严密性。搭建协作平台,建立深度合作,拓宽民事案件执行监督渠道。切实强化刑罚执行监督、监管活动监督,加大羁押必要性审查的主动性,深入推进财产刑执行检察监督。逐步建立案件流程执行不规范监控通报机制,深化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大数据”作用,以流程监控倒逼办案质效提高和业务操作规范化标准化。

三是在保障改善民生上有新作为。深挖检察职能,努力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能力,满足人民多元化的司法需求。依法打击黄赌毒黑拐骗等违法犯罪,切实保护人民群众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拱墅。坚持惩治犯罪和挽回损失并重,实现办案前延后伸效果。继续深入开展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的专项立案监督,紧抓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加强和改进民生检察工作。扩大“蓝胖纸”未检工作影响力,在观护帮教、心理疏导和司法救助上下功夫,增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深化检察环节法治服务,以“最多跑一次”、服务非公企业、保障律师职业权利等专项行动为抓手提升便民、惠民司法能力推动形成建设美丽拱墅新格局

四是在服务社会治理上有新作为。依法严厉打击影响社会稳定的严重刑事犯罪,为社会稳定发展贡献检察力量。进一步找准结合点、着力点,加大对金融犯罪的打击力度,积极参与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为新时代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法治保障。细化实化检察服务举措,加快推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善用专项监督检察、发送检察建议、监督情况定期反馈等方式,传导法治思维,延伸监督触角,推进社会管理创新。运用年度刑事犯罪情况报告、类案检察情况反映等形式,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加强检察环节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建设,用法治方式方法化解矛盾,维护社会公共安全。积极参与社区治理体系建设,充分发挥派驻检察室职能作用,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

五是在育人才提素能上有新作为。以党建带队建,进一步增强学习贯彻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的自觉性,开展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增强“四个意识”,真正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建立纪律作风督查、核查机制,健全司法权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确保干警清正、队伍清廉、司法清明。深度融合“互联网+”,全面推进阳光检务。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和法制宣传,主动接受外部监督,增强司法透明度,树立拱检新形象。深入推进队伍专业化建设,以审查报告互评、疑难案件研讨、办案经验共享等形式,分层分类开展岗位练兵,打造业务精良的高素质检察队伍。继续丰富“一年一舞台”活动的内涵外延,借沙龙品牌延续拱检文脉,以检察文化滋养检察队伍,实现队伍建设与文化建设双赢的良好局面。

各位代表,新时代、新形势、新任务对检察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将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把各项检察工作抓得更紧更实,奋力谱写新时代拱墅检察的新篇章,为我区早日建成运河沿岸名区作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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