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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
护书香、便就医、督规划,检察蓝让城市有爱无碍
时间:2026-09-0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2026年9月1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正式施行三周年。三年来,从“有法可依”到“良法善治”,无障碍环境建设已然成为衡量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尺。

今年以来,拱墅区检察院依托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结合益心为公志愿者提供的线索,聚焦残疾人、老年人等特定群体急难愁盼问题,依法能动履职,已立案办理无障碍环境建设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件3件,向各职能主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3份。对辖区图书馆、医院、在建工程等重点场所进行全方位“体检”,有效推动了辖区公共文化服务、医疗卫生及城市建设领域的无障碍设施规范化建设,通过精准监督、系统治理,让“无障碍”不仅停留在纸面法规上,更真正融入城市肌理,温暖人心。


让阅读之光平等照亮每一个角落

公共图书馆是城市的文化客厅,不应因设施问题为部分读者设置“门槛”。今年初,拱墅区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某图书馆视障阅览室未开放使用,另一馆虽设有无障碍卫生间却因楼梯阻隔无法到达,且引导标识设置不明,未能实现有效贯通。同时,部分无障碍卫生间长期处于维修停用状态、标识不清,残障人士的文化权益与通行权益难以得到保障。

2026年3月,检察官启动调查程序,并于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收到建议后,图书馆立行立改:目前,两馆视障阅览室已全面开放,中断的无障碍通道引导通过图书馆外围通行,故障卫生间修复并投入使用,全馆无障碍引导标识系统已更新完善,切实保障了特殊群体的阅读权益。如今,读者踏入图书馆,通畅的通道、暖心清晰的指引,让大家实实在在体会到文化包容与阅读平等。

让智慧医疗跨越“数字鸿沟”

在数字化就医日益普及的当下,如何不让老年人在智能技术面前“掉队”?拱墅区检察院将监督视角投向医疗机构的信息无障碍建设。经调查发现,辖区内多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专科医院未配备支持语音交互功能的自助终端,无障碍标识缺失,给老年等特殊群体就医带来不便,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2026年4月,拱墅区检察院随即立案,并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要求对照国家标准补齐无障碍设施短板。相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在全区迅速组织开展专项整治。依托检察机关的跟进式监督,案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已加装具或采买备语音交互功能的无障碍自助终端,重新规范了院内无障碍标识系统,并对不符合标准的卫生间进行了适老化、无障碍化改造。同时,对全区14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无障碍督导检查,有效提升了医疗公共服务的包容性与便民便捷度。

“现在机器能‘说话’了,还有志愿者手把手教,看病方便多了!”一位坐轮椅的老人在体验新设备后由衷点赞。

消除建筑图纸“隐形门槛”

除了存量设施的改造,增量项目的建设更是关键。拱墅区检察院创新监督视角,将关口前移至工程设计审查环节。在一起涉及农贸市场和商品住宅项目的案件中,专家通过审阅设计图纸发现多处违反《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的硬伤:多处出入口高差超过规范限值且未设斜面过渡,无障碍电梯前缺少提示盲道,部分厕位门宽不足、抓杆定位错误等设计缺陷、无障碍住房窗户执手力度未明确、无障碍房源位置图示冲突、无障碍洗手间装修与实际图纸不一致等技术违规问题。若按图施工,这些缺陷将成为永久性的“隐形门槛”。

2026年7月,针对上述设计图纸违反强制性标准的情形,拱墅区检察院依法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在施工图审查及验收环节严格把关。目前,职能部门正在积极整改中。


从图书馆里浸润书香的无障碍阅读,到医院中省心顺畅的便民就医,再到建筑图纸上一丝不苟的严谨规划,拱墅区检察院以法治之力,细细打磨城市细节,抹平生活里的“棱角”,填平民生中的“沟坎”。未来,拱墅区检察院将持续坚守“人民至上”理念,聚焦交通出行、社区居住、信息服务等重点领域,拓宽办案覆盖面,深化专项监督,完善常态化回访机制,用好益心为公志愿者,携手社会各界共同营造“有爱无碍”的社会环境,推动无障碍环境建设实现从“有没有”向“好不好”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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