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23日上午,拱墅区检察院召开检察室工作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全市检察机关深化“枫桥式检察室”建设现场推进会精神,对标省市院工作部署,压实工作责任、查摆短板不足、细化落实具体举措。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桑涛主持会议并讲话,院班子成员、各检察室以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深化“枫桥式检察室”建设是检察机关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深耕基层社会治理的核心抓手,更是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磨刀石”。全院上下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抓好省市院部署落地落实作为首要任务,坚持一把手牵头抓总,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做实实质履职,切实把正确政绩观贯穿检察室建设全过程、各方面。
会议强调,要坚持问题导向,全面补齐检察室建设短板弱项。对照市院提出的共性问题和建设要求,逐条梳理辖区检察室运行、队伍配备、办案质效、硬件保障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建立问题清单、整改清单。聚焦办案提效、队伍提能、硬件提质三大关键,持续优化检察室办案功能区布局,细化后勤保障,提升干警基层履职、矛盾化解、综合办案能力,推动基层检察履职规范化、标准化、实质化。
会议要求,要深入研究、精准落实现场推进会部署要求。一是思破题之策,聚焦履职办案夯实工作基本盘。对照办公场所、驻点办公等问题举一反三,推动检察室共同整改提升。二是寻解题之道,聚焦区域特色打造品牌辨识度。立足辖区特色打造四大检察室特色品牌,深耕调解、助企、公益保护、社矫监督,联动多方融入基层治理。三是求答题之效,聚焦街道所需提升工作感受度。以深化枫桥经验检察实践为目标延伸检察服务,积极推进基层检察室建设,从基层治理、民生群众、企业发展三方面发力提升群众感知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