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端午节 ✕检护民生
端午“祛”毒护“银发”
端午古称“毒日”
古时百姓贴五毒图、悬艾草
借草木驱虫避害
守护阖家平安
放眼当下
推诿赡养、侵占居所、养老诈骗
干涉再婚、篡改遗嘱等乱象
恰似新时代的“五毒”
损害老年人财产与人身权益
《民法典》如同守护民生的法治艾草
直面各类权益纠纷
恰逢端午
拱墅检察结合《民法典》相关规定
以法典为盾
为老年群体明晰维权底线
守护护老年人平安顺遂度过晚年
01
佳节团圆“粽”相伴
赡养义务不能推

赡养父母既是根植于心的中华传统美德,更是成年子女必须恪守的法定责任。父母年岁渐长、步履蹒跚之时,子女当积极履行赡养义务,主动给予经济支撑、生活照料与精神慰藉。
《民法典》第26条第2款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1067第2款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02
老有所养颐天岁
家家安居“粽”舒心

老年人对自有住宅享有处分权,可通过书面约定与长期照料者等特定主体设立居住权,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该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需要。
《民法典》第366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03
身边“粽”有“热心人”
不时献好需谨慎

一些不法分子时常以欺骗、胁迫老年人处分财产等手段骗取老人钱财。遭遇保健品、投资、电信诈骗等骗局,老年人请第一时间报警,依法要求返还财产、赔偿损失。
《民法典》第148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04
“粽”观人情与法理
尊重老人情与恋

老年人依法享有完整婚姻自由权利,子女无权干涉父母再婚、择偶等婚恋选择,更不得以断绝赡养义务、侵占抢夺房产、扣留财物等方式胁迫、阻挠老人追求晚年幸福。
《民法典》第1069条 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离婚、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
05
一纸遗嘱定终“粽”事
亲情财产两相安

老年人有权订立遗嘱,自主规划、分配个人名下财产。除传统自书、代书、公证遗嘱外,还可以选择打印、录像遗嘱,但要注意遗嘱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多份遗嘱内容存在矛盾的,以最终订立的有效遗嘱为准。
《民法典》第1133条第1款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第1142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端午除五害
普法护万家
一卷民法典
化解生活扰
关爱老年人
守好养老钱
这个端午
不妨把法律知识带回家
遇事找法、办事依法、维权靠法
让法治清风与粽香相伴
老年权益不受伤
端午阖家享安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