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工作动态
工作动态
自助结账没人盯,少扫一两件没人发现?
时间:2026-04-2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法律之责,起于微末。轻微犯罪不是小事,它可能让你付出沉重代价。生活中,一时冲动、一念之差等微小的行为都可能触碰法律底线。拱墅检察特此开设普法栏目——慎微,本栏目聚焦日常生活中易被忽视的轻微违法行为,通过真实案例解析法律边界,在细微处筑牢法律防线,避免因小失大,陷入法律困境。

09

第九期

“自助结账没人盯,少扫一两件没人发现。”

正是这种侥幸心理

让隔壁超市员工小李付出了代价

近日

某生鲜超市发生一起了盗窃案

身为超市员工的小李

凭借对超市环境的熟悉

盯上了自助结算机的监管漏洞

通过避开摄像监控等方式

一个月内先后6次多拿少结

窃取6件商品

总金额仅157.4元

最终被认定构成盗窃罪

拱墅区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通过行刑反向衔接

建议对李某的盗窃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无独有偶

另一名73岁的陈大伯

其行为更为夸张

现场监控显示

陈大伯几乎隔天就前往某生鲜超市采购

每次挑选三四样商品

结算时却只扫描价值一二十元的便宜物品

而将白酒、保健品等

价值一二百元的贵重商品

以“顺手牵羊”的方式偷偷带走

自2025年7月初至案发的一个月间

陈大伯先后17次偷拿商品

涉案金额近4000元

同样触碰了法律红线

除了小李和陈大伯

拱墅区检察院还办理了两起

大学生利用自助结账监管漏洞

偷盗超市商品的相关案件

生活中

很多人存在一个误区

“小偷小摸不算罪,赔点钱就能了事。”

实则不然

根据我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

多次盗窃即使数额不大

也构成盗窃罪

上述案例中的小李、陈大伯和两名大学生

多次利用自助结账漏洞窃取商品

主观上具有明显的非法占有目的

行为已触犯刑法

值得注意的是

“不刑”不等于“不罚”

“不起诉不等于不承担责任”

小李等人最终被不起诉

并非其行为不构成犯罪

考虑到涉案金额较小、犯罪情节轻微

且已退赃退赔、真诚悔罪

充分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

既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

也对情节轻微、有悔改表现的行为人

给予改过自新的机会

但这绝不意味着对“小偷小摸”姑息纵容

最终

检察机关依法对相关人员

作出不起诉决定后

小李、陈大伯等人均被予以行政处罚

电子化运营是时代的红利

自助结账是给群众的便利

并不是“可钻的空子”

历史典故:

北宋初年,名臣张咏任崇阳县令。一日巡查时,他撞见一名小吏从府库走出,鬓边头巾下藏着一文铜钱。张咏当即盘问,小吏承认是顺手从库中偷拿。张咏下令杖责,小吏却勃然大怒,当众顶撞:“不过一文钱,值得动刑?”

张咏提笔写下判词:一日一钱,千日千钱;绳锯木断,水滴石穿。随即拔剑下阶,当场斩了这名小吏。后世常用来警醒世人:勿以恶小而为之,防微须杜渐。

检察官提醒:

莫因贪小存侥幸

诚信消费莫出错

钻空窃财心术歪

分毫少次也成祸

版权所有: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检察院
工信部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技术支持:正义网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