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同学们,我国现行宪法是新中国成立后的第几部宪法?”“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这一宪法权利背后,有哪些法律保障?”12月4日国家宪法日,拱墅区检察院未检检察官李亚峰走进长阳中学,以“关于宪法,我们应该知道的事”为主题,为在校师生带来了一堂干货十足、趣味满满的法治宣讲课,用鲜活案例拆解法律条文,以通俗语言传递宪法精神,让法治种子在青少年心中落地生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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夯实法治根基 详解宪法核心要义
课堂伊始,李亚峰以宪法的“根本法”地位为切入点,搭建起清晰的知识框架,为同学们系统梳理宪法的历史沿革与核心内涵。他借助时间轴与法律体系图谱,形象地阐释了宪法作为“法律体系母法”的独特地位——组织法、选举法、经济法等各类具体法律,均需以宪法为根本依据制定;而大众生活中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保障,也都能在宪法中找到根本遵循。

在国家制度与公民权利义务的讲解板块,李亚峰着重聚焦与青少年密切相关的内容。他援引《宪法》第12条“社会主义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第13条“公民合法私有财产不受侵犯”等关键条款,结合真实盗窃案例展开剖析,让同学直观感知法律对合法财产的保护力度,以及对违法犯罪行为的严厉惩戒,切实筑牢法治认知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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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权益保障 厘清权利义务边界
针对受教育权这一兼具权利与义务属性的内容,李亚峰结合《宪法》第46条“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的规定,联动《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要求,向同学们强调:“接受教育不只是大家可享有的基本权利,更是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
他通过一起虐待罪案例,强调家庭保护是宪法保障公民权益的重要组成部分,警示学生若遭遇此类侵害或发现身边出现此类情况,务必第一时间向家长、老师或相关部门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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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不良行为 筑牢违法犯罪防线
“吸烟饮酒、多次旷课逃学、沉迷网络……这些看似不起眼的‘小事’,实则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明确界定的不良行为,很可能成为踏入违法犯罪深渊的‘起点’。”课堂后半程,李亚峰将重点转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结合法律条文与真实案例,为同学们敲响法治警钟。
“天上不会掉馅饼,他人的‘小恩小惠’可能是违法陷阱。”
“看似普通的‘帮小忙’,也可能让自己沦为共同犯罪的‘帮凶’。”
李亚峰专门剖析了“不良交友”的危害,通过四个典型案例,还原了不良交友如何一步步将未成年人推向违法犯罪的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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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动问答促思考 法治理念入人心

“要是好朋友让你帮忙保管一部来路不明的手机,你该怎么做?”
“有人邀请你参加一场‘刺激’却要求对家长老师保密的聚会,能答应吗?”
在互动问答环节,李亚峰接连抛出几个贴合学生日常的问题,点燃了课堂讨论热情。针对同学们的回答,他逐一点评并给予具体建议。
尾声,李亚峰向所有同学送上寄语,希望大家能树立正确交友观,做到择善而交;不断增强法律意识,提升是非辨别能力;熟练掌握拒绝技巧,自觉远离各类危险,在法治的有力护航下,珍惜宝贵青春,稳稳走好人生每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