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杭州市检察院组织召开“检察官教导团”总第一百零六讲暨全市两级检察院检委会集体学习(扩大)会,“杭州市最美公务员”、拱墅区检察院检委会委员、第三检察部主任吴冠军以《伤害类案件技术性证据实质性审查的重点与方法》为题,作交流授课。
吴冠军
拱墅区检察院检委会委员、第三检察部主任,在刑检领域深耕十八载。杭州“检察官教导团”师资成员,杭州市最美公务员、优秀公诉人。
吴冠军从技术性证据的独特之处开始讲起,围绕《人民检察院办理伤害类案件技术性证据实质审查工作规定》和《伤害类案件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意见专门审查指引》两个规范,结合其承办的多起案例,提出技术性证据需要重点审查机构资质,鉴定人资质,鉴定程序、检材、鉴定方法和过程,鉴定意见的明确性与关联性,与在案其他证据是否存在矛盾等问题。检察官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司法案件,必须不断提高证据完善和补强等能力。
本次学习会以视频会议形式开到基层院,全市两级检察院院领导、检委会委员、刑事检察条线部分干警远程共学。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邵景腾主持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