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之责,起于微末。轻微犯罪不是小事,它可能让你付出沉重代价。生活中,一时冲动、一念之差等微小的行为都可能触碰法律底线。拱墅检察特此开设普法栏目——慎微,本栏目聚焦日常生活中易被忽视的轻微违法行为,通过真实案例解析法律边界,在细微处筑牢法律防线,避免因小失大,陷入法律困境。
第一期
“空包裹”套取平台补贴,这个“羊毛”薅不得!
电商平台响应国家政策
拿出真金白银补贴消费者
却有“精明”商家嗅到了“商机”
邮寄“空包裹”套取平台补贴“薅羊毛”
检察官提醒
这个“羊毛”薅不得
“黄金订单”背后的猫腻
近几年
国家为激发消费活力
推出“消费补贴”政策(简称“国补”)
为百姓送上实实在在的优惠
然而
刘某(已起诉)却动起了歪心思
在其经营的网店参加某大型购物平台推出的
“满7000减580”“满3500减280”等
满减促销活动期间
注册多家虚假黄金饰品店铺
招募李某、王某、董某等刷单手
“自导自演”“自买自卖”
在上述店铺进行虚假黄金交易
再以店主身份获取平台的政策补贴
“一单黄金饰品标价上万元
实际只寄出一个空纸盒。”
承办检察官介绍
刷单手们分工明确、独立刷单
为防止平台监测
每人的刷单数控制在10-50单不等
并根据相应补贴金额赚取“返佣”
可想而知
这场“左手倒右手”的拙劣戏码很快败露
2024年4月
众多刷单手相继落网
不起诉≠免责,反向衔接填补空白
经审查
拱墅区检察院刑事检察部检察官认为
该案中李某、王某等多名刷单手虽参与诈骗
但均系从犯
且自愿认罪认罚、退赃退赔
犯罪情节轻微
决定依法对他们作出不起诉决定
“不追究刑事责任,是否意味着逃脱所有惩罚?”
答案当然是否定的
拱墅区检察院对本案启动“行刑反向衔接”程序
针对案件中部分刷单手已被刑拘的情况
依法制发检察意见书
对多名刷单手提出给予行政处罚的检察意见
开展“行刑反向衔接”工作
织密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的责任网
让“不刑”绝不等于“不罚”
普法时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77条第3款、《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373条,检察机关应对应对案件启动“行刑反向衔接”程序。同时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诈骗行为未达刑事追诉标准或情节轻微不起诉的,仍属“情节较重”,需行政处罚。
“刑事与行政责任不是‘二选一’,而是‘双保险’。”今年以来,拱墅区检察院已办理骗取平台补贴类行刑反向衔接案件3件6人,向公安机关发出检察意见书3份,坚决有效打击和遏制此类行为。
检察官提醒 :
这些“薅羊毛”行为,可能正在违法!
虚构交易可能构成诈骗:用虚假订单套取补贴,即便金额较小,也可能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面临5-15日拘留、千元以下罚款;若数额较大,则构成诈骗罪。
“从犯”不是护身符:即便只是帮忙刷单,一旦明知违法仍参与,均需承担法律责任。
退赃≠免责:退赔损失可从轻处罚,但违法行为仍需追责。
网络平台不是“法外之地”,任何“钻空子”行为都将付出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