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未取得《娱乐经营许可证》,为了让公司尽快营业,竟然从网上代办假证,用于娱乐经营活动。拱墅检察提醒:买假证开公司?不仅不行,还入刑!
2022年9月8日
拱墅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在日常检查中发现
拱墅区新开业的一家舞厅提供的
《娱乐经营许可证》样式、用章
与官方颁发的有所区别
二维码扫描结果也显示“查无信息”
于是对该公司涉嫌
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进行立案调查
随着调查深入
文广旅体局发现
这起行政案件中
非常有可能存在不法人员
伪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印章的犯罪行为
2023年1月
文广旅体局将相关线索移送拱墅公安分局
警方对该线索进行分析研判
经过深入侦查
真相逐渐浮出水面
原来
该酒吧的老板之一叶某
曾经经营的舞厅于2022年1月
因为未取得《娱乐经营许可证》
被文广旅体局查到后责令关停
自己也被行政处罚
几个月后
不甘心的叶某找到同样经营舞厅的王某
表达想一起干的意愿
并一次性支付15万元“入股费”
王某欣然答应
2022年8月
重新装修后的新舞厅试营业
因为吃过“缺证”的亏
叶某提醒王某要赶紧“办证”
尤其是《娱乐经营许可证》
此时公司已经开业优惠酬宾
为了尽快取得许可证
王某“灵机一动”想到在网上“代办”
一周不到
王某便将《娱乐经营许可证》摆在叶某面前
叶某不疑有他
便安心经营起舞厅
万万没想到
一个月不到
舞厅再次被查关门
叶某再次被行政处罚
而王某也因涉嫌伪造、变造、买卖
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被抓捕归案
2025年1月6日
拱墅公安将本案嫌疑人王某移送
拱墅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规定,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检察官提醒
▲经营舞厅、酒吧等娱乐场所,除需办理《营业执照》外,还需要持经营场所的房产证、平面图纸,相关人员身份证办理《娱乐经营许可证》。
▲国家机关制作的公文、使用的印章和证件是其在社会一定领域施行管理活动的重要凭证和手段。伪造《娱乐经营许可证》的行为不仅妨害社会管理秩序,挑战国家机关公信力,更触犯了刑法,将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