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改革长风,助中国之治
——党的十八大以来检察改革述评
改革是推动社会进步的发动机,每个时代的跨越都离不开革新。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创造性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主攻方向和路线图,以巨大的政治勇气和智慧推动新时代的伟大变革,开创了以改革开放推动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的新局面。
伴随着风云激荡的改革大潮,党绝对领导下的人民检察事业也在改革创新中阔步向前——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带领全国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坚定不移推进检察改革,提出并稳健落实一系列新理念、新举措,在改革中丰富、发展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推动人民检察事业在新时代新征程中实现跨越式发展。
强化顶层设计
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
在完善司法办案权责配置和司法责任认定、追究机制方面,近日,最高检印发修订后的《关于人民检察院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追究条例》,让司法责任制的“牙齿”更锋利,倒逼检察人员依法履职、促进公正司法。
先立后破
提升“四大检察”监督能效
“深化对‘四大检察’的履职结构比,依程序办案与依职权监督的案件结构比,依程序移送、依申请受案与主动发现的案源结构比等‘三个结构比’的研究分析、科学运用,持续推动‘四大检察’整体朝着更加全面、更加协调、更加充分的方向健康发展。”在新一届最高检党组的带领下,检察机关深入推进改革,各项工作迸发出新的活力。
守正创新
做实人民群众能体验得实惠的
检察为民
改革向前,成于实干。检察机关一步一个脚印、一个问题接着一个问题解决,通过各项务实改革举措,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确保检察改革取得实实在在效果。今年2月,新一届最高检党组部署“检察护企”“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并通过专项行动强化问题导向,通过改革工作机制促进更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
向管理要质量
构建现代化检察管理制度体系
“刑事检察有罪判决率99.8%、民事检察抗诉改变率91.1%、行政再审检察建议改变率89.2%、公益诉讼起诉案件法院支持率99.7%……这些重要案件质量指标总体向好。”7月12日,最高检召开检委会(扩大)会议,专题分析研判会商2024年上半年全国检察业务数据,客观全面审视成绩和不足,实事求是分析问题和原因,针对性研提改进措施。
2018年6月,《最高人民检察院业务数据分析研判会商工作办法》出台,标志着业务数据分析研判会商机制正式建立。
2019年10月,为深化司法公开、接受人民监督,最高检确立了在季度业务数据分析研判会商后,向社会公布主要办案数据并进行解读的常态化机制。
2020年7月,修改完善分析研判会商工作办法,常态化推进业务数据分析研判制度规范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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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不停步,实干贵有恒。中国式现代化的壮美图景正徐徐铺展,新征程上奋进的步履愈发铿锵。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将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作出新的重大部署。检察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以检察工作理念、体系、机制、能力现代化为重点,进一步深化检察改革,加快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为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作出新的更大检察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