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好的公诉人是案子喂出来的。”在刑检部门工作期间,王鹭颖共办理各类案件近千件,其中不乏涉众型经济犯罪、互联网犯罪等疑难复杂案件。认真审查每一起案件,仔细核实每一个证据,客观分析每一份言词证据,严把证据关、事实关和法律适用关,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准确适用法律,力争做到不偏不谬。
在办理一起挪用资金案时,她发现,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均系民营企业主,一个案件牵扯7家企业,因双方对于赔偿金额一直无法达成共识,犯罪嫌疑人被羁押后其经营的企业基本处于停工状态,被害人企业的损失也没有得到较好的弥补。如何在办好案件的同时保障7家民企顺利运转、既惩治民企“蛀虫”又保障涉罪民企负责人权益,是摆在王鹭颖面前的难题。
她及时根据最高检当时最新发布的《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六稳”“六保”的意见》“对提起公诉前退还挪用资金或者具有其他情节轻微情形的,可以依法不起诉”的规定,在犯罪嫌疑人有部分辩解的情况下多次开展释法说理,同时也让辩护人同步进行劝导工作,最终促成犯罪嫌疑人真诚悔罪并愿意积极赔偿被害股东损失。本案对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决定。该案获评2020年度全省刑事检察诉源治理专题精品案例。通过运用“枫桥经验”,在促成矛盾纠纷“一站化解”的基础上依法切实做到审慎起诉,充分释放司法温度和善意,这是王鹭颖的一贯坚持。2022年,王鹭颖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刑事检察人才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