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拱墅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分别对何雄彪、毛梁忠提起公诉
时间:2023-01-09  作者:  新闻来源:区检察院 【字号: | |

拱墅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杭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原党委副书记、副局长何雄彪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杭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原党委副书记、副局长何雄彪涉嫌受贿罪一案,由拱墅区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后向拱墅区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11月24日,拱墅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拱墅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何雄彪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何雄彪,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


起诉书指控:2012年4月至11月,被告人何雄彪利用担任杭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等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拱墅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杭州市港航管理服务中心原党委委员、副主任毛梁忠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杭州市港航管理服务中心原党委委员、副主任毛梁忠涉嫌受贿罪一案,由拱墅区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后向拱墅区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11月24日,拱墅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拱墅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毛梁忠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毛梁忠,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


起诉书指控:2015年至2022年,被告人毛梁忠利用担任杭州市港航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杭州市港航管理服务中心党委委员、副主任等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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