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拱墅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钱小华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时间:2023-01-09  作者:  新闻来源:区检察院 【字号: | |

杭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拱墅大队原三级高级警长钱小华涉嫌受贿罪一案,由拱墅区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后向拱墅区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11月25日,拱墅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拱墅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钱小华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钱小华,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


起诉书指控:2010年至2022年,被告人钱小华利用担任杭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拱墅区大队二中队中队长、拱墅大队GPS工作站负责人等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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