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拱墅区委常委会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
时间:2021-10-11  作者:  新闻来源:区检察院 【字号: | |

9月24日上午,拱墅区区委书记陈瑾主持召开区委常委会会议,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及浙江省委相关部署要求,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会议指出,在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党绝对领导下的人民检察制度创立90周年之际,中共中央专门印发《意见》,这在党的历史上是第一次,充分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坚定决心、对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特别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高度重视。全区上下要坚持把学习贯彻《意见》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切实把《意见》各项部署要求不折不扣落到实处,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拱墅。


会上,陈瑾书记就深入贯彻落实《意见》提出三点要求:


▲要提高政治站位。公、检、法、司等相关单位要紧紧依靠党的领导,坚决贯彻党中央和省市区委各项决策部署,在区委和政法委的领导统筹下,全方位协同推进,形成有效工作机制,把贯彻落实《意见》抓实抓好。

▲要聚焦服务大局。紧扣拱墅经济社会发展的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在助推高质量发展上主动担当作为,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依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厚植党执政的政治根基,推进《意见》落实与新时代拱墅发展深度融合。

▲要做好支持保障。主动加强与相关单位的沟通协调,密切与各执法、司法机关的协作配合,全面加强人财物保障,全面强化检察队伍建设,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效,依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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