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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赋能法律监督|拱墅检察召开数字检察工作推进会
时间:2021-08-09  作者:  新闻来源:区检察院 【字号: | |

8月6日,拱墅区检察院召开数字检察工作推进会,研究进一步推进拱墅检察数字化改革工作,提高法律监督能力水平。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晓光主持会议,党组成员、所有部门负责人及业务部门干警代表参加会议。

会议下发了《关于建立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检察院数字化融合监督工作机制的意见》(下称《数字化监督工作意见》)


第九检察部副主任周昆传达了上级检察机关数字化改革相关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要求,介绍了全省数字赋能检察监督的改革现状和经验做法,解析了全省数字检察优秀案例

周昆通过现场演示拱墅检察大数据检察监督平台,汇报了“区域法治地图”“数智监督云平台”等项目建设进度,以及拱墅近年探索数字检察工作取得的主要成效:一是机制引领,推动监督模式全方位变革;二是一图总览,强化检察参与社会治理功能;三是平台集成,促进监督效能整体性提升。并提出了推进数据共享、聚焦数字办案、拓展监督场域的下步工作思路。

党组成员、分管副检察长张孟春指出,拱墅检察前期在“区域法治地图”和“数智监督云平台”建设上已经做了很好的尝试。针对数字检察新发展要求,要牢固树立三个理念:

一要树立数字检察能为我们做什么的理念。要加强内部数据的分析融合与外部数据的碰撞和融入,通过对办案数据的分析和梳理,发掘监督线索源,形成“办一案、牵一串、治一片”类案治理的监督模式。二要树立我们能为数字检察做什么的理念。通过数字检察融合式的模式挖掘一大批高质量的监督线索,开展优势监督以及监督成果的转化;打破部门壁垒,跨部门组建办案组,对数字化监督项目明确任务和分工,实现项目化管理。三是树立与数字检察共成长的理念。要通过数字检察带动应用成果、理论成果、制度成果的转化。以大数据为依托,促进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将数字化与法律监督相融合,善于思考总结,形成更多的调研文章;与相关行政机关、公安、法院等共同完善工作机制,促进治理体系现代化。

王晓光检察长对这场围绕“数字检察”开展的“头脑风暴”和各部门思维碰撞产生的新思路、新想法表示充分肯定,并对下一步数字检察工作提出四点要求:

▲明确目标。聚焦能力提升,强化全院干警数字思维、数字意识、数字理念。聚焦办案实践,对各部门提出的已有初步构想的应用模块,要尽快进行数据收集与梳理,加快软件、平台的研发进度。聚焦法律监督,将数字化技术与法律监督需求相结合,在已有平台基础上进一步拓展监督领域,在全省范围内打造数字检察工作亮点,力争办成一批具有影响力的监督案件。

▲建立机制。制定落实我院《数字化监督工作意见》相关配套机制和举措,制度引领凝聚合力:进一步升级数字技术运用,丰富办案手段、更新监督模式,打造数字检察办案模型;进一步健全数字融合法律监督机制,完善“十大业务”协同机制,形成全院“一盘棋”、“四大检察”融合发展态势,撬动法律监督转型迭代。

▲落实责任。强化责任担当,主要业务部门负责人要带头树立数字检察、数字融合理念,勇于创新、自我加压、传导推进。《数字化监督工作意见》明确的需求组、分析组和研发组等责任人员要紧密联系、密切配合,各部门要积极沟通、主动作为,办案干警要善于思考、敢于探索,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

▲形成氛围。在思想上,相互碰撞、相互启发;在工作中,相互提供线索、相互提质增效。建立正向激励机制,在全院开展数字检察创优创亮工作,表彰鼓励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打造拱墅数字检察特色品牌,加大品牌宣传推广力度,为助力推进区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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