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届五中全会召开后,下城区人民检察院以党组学、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支部学、干警学等方式深入学习领会全会精神,同时要求各部门在学懂弄懂基础上将全会精神落实到工作谋划中去。
今天,展登的是第六检察部负责人李秋霞的学习与思考。
站在新起点,发奋新征程——努力构建未成年人保护新格局
2021年是“十四五”的开局之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起点。2021年也是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正式实施的一年,标志着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进入新阶段。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和决策部署,对完善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制度、改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出明确要求。近期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及刑法修正案关于低龄犯罪的相关规定,为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提供了法律政策依据。“少年儿童是祖国的未来,是中华民族的希望。”“全社会都要了解少年儿童、尊重少年儿童、关心少年儿童、服务少年儿童,为少年儿童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在国家、家庭、社会更加关注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当下,对未成年人进行更全面、优先、特殊的保护,及时回应了人民群众诉求和期盼。
就未检工作而言,站在新起点,面临新阶段,新的一年,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切实加强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着力打造“阳光夏橙”未检品牌。
以新法颁布为契机,深入贯彻未成年人特殊、优先保护理念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是开展未检工作的重要依据,两部法律时隔多年再次修订,具有很强的实践特点和时代特点,回应了社会关切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迫切需求。其中增加完善了多项规定,着力解决社会关注的涉未成年人侵害问题,包括监护不力、学生欺凌、性侵害未成年人、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等问题,确定了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构建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未成年人保护体系。在新规定中吸纳了近年来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有益探索,并将制度从探索层面落实到明确的法律规定。根据“十五检”的部署,我们将继续深化“一号检察建议”、强制报告、入职查询、从业禁止等工作,“没完没了”督查落实。同时我们将常态化做好新法的学习、宣传、贯彻。
以“阳光夏橙”品牌建设为主线,不断提升青少年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
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特别强调,要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不断提升全体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新的一年,我们将及时准备、深入学习、加强宣传,不断提升法治教育质效。依托“阳光夏橙”未检品牌,设计专题普法课程,完善普法菜单,发布“阳光橙报”、“橙长课堂”等海报和视频内容,持续做好内容输出。继续发挥法治副校长的作用,依托法治副校长制度,协助学校做好学生法治教育及校园安全保护工作。
以涉未案件集中办理为抓手,奋力展现“重要窗口”的“头雁风采”
顺应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的要求,根据最高检的部署,2021年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工作在全国检察机关稳步全面推开。专设未成年人检察机构的检察院,2021年起原则上涉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应由未成年人检察机构统一集中办理,这也意味着“四大检察”在未成年人领域的全面开展。
在前两年的试点期间,我们已在涉未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领域进行了一些探索,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们将及时调整工作重点和内容,在办好涉未刑事案件的基础上,做好未成年人刑事执行,监护侵害与缺失监督,涉及未成年人的监护、抚养、收养、继承、教育等内容的审判监督和执行活动监督,涉及未成年人的食品药品安全、产品质量、烟酒销售、文化宣传、网络信息传播、儿童游乐场所设施安全、娱乐游戏等重点领域的公益诉讼。
未成年人犯罪和被侵害的背后往往体现出社会治理问题,我们在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和违法犯罪的矫治工作时,立足本职工作,通过监督和合作的方式解决背后的社会问题。比如我们通过办案发现多起涉及未成年人的犯罪案件与未成年人出入酒吧甚至饮酒有紧密联系,在办理案件的同时,我们需要着力解决酒吧的整治问题。通过联合检查、制发检察建议、开展专题汇报等方式开展监督,督促问题解决。又比如为了使孩子能够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规则意识,从而减少违法犯罪和被侵害的可能,我们与教育、团委、妇联等部门合作,出台相关机制,共同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在新一年的工作中,我们仍将继续着力发现问题、努力解决问题,在工作中不断扩大我们的“朋友圈”,共同构建起更强大的未成年人保护网络。